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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额度使用服务协议

2025-08-01 17:33:35

信用额度使用 服务协议

信用额度使用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百投百中服务经营者(以下简称“我们”或“百投百中”)与用户(以下简称“您”)就信用额度服务(以下简称为“本服务”)的开通、使用事项所订立的有效合约。为保障您的权益,请您在确认开通信用额度之前,详细阅读本协议的所有内容,特别是以粗体下划线标注的部分。当您点击授信认证”按钮,即表示您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并提出申请;若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意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含义,请不要进行确认及后续操作。如果您对本协议的条款有疑问的,请通过我们的对接销售渠道进行询问或本协议“六、如何联系我们”预留的联系方式与我们取得联系。

一、 信用额度 服务开通规则

1. 本协议是《百投百中服务协议》、《百投百中隐私政策》的补充协议,是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您应当在遵守上述协议的前提下向我们申请开通本服务。本协议如与前述协议发生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所出现的相关名词定义与上述协议保持一致。

2. 根据法律法规以及我们的服务属性对于网络用户实名认证的要求,您需要在开通信用额度服务前完整填写您的个人资料,并通过实名认证。在进行实名认证以及身份信息验证时,您须根据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您所提供的资料信息我们仅作审核用,我们将严格保密。但若您存在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监管政策、违反本协议或有损百投百中的声誉、利益的行为的,我们亦有可能将该等信息提供给司法、行政机关。

a. 您知悉并同意,当您用大陆身份证进行实名认证时,若未通过三要素(即您的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的信息主体需要完全一致),我们可能会需要您进行人脸识别校验;若您不想提供您的人脸信息进行实名认证,您亦可以选择直接退出。

b. 如果您是高校学生,则需要完善您的导师信息,并通过上传校园卡、学生证的照片或者学信网截图等(具体以认证页面所涉指引/要求为准)进行身份认证。

c. 如果您是高校教职工,则需要通过上传校园卡、工作证的照片或者高校官网教师公示信息截图等(具体以认证页面所涉指引/要求为准)进行身份认证。

d. 如果您是企业用户,则需要通过上传工作证的照片、企业合作协议/企业认证公函等(具体以认证页面所涉指引/要求为准)进行身份认证。

e. 如果您是医院用户,则需要通过上传工作证的照片等(具体以认证页面所涉指引/要求为准)进行身份认证。

3. 我们将在您提交申请后进行审查。若我们为您开通信用额度即接受了您的申请,此时您与我们就本服务达成协议;若百投百中未向您开通相关本服务即代表拒绝了您的申请,此时您与百投百中未达成协议。

二、 信用额度 服务内容

1. 信用额度“先后付”增值服务:开通信用额度后我们将为您开通“先后付”的增值服务,不同等级的信用额度享有不同的“先后付额度”,具体如下:在额度范围内您可以使用“先后付”服务,即可以在额度范围内先行下单享受我们提供的服务/商品(产品),并只需最迟在订单完成(即我们向您完成检测报告、实验报告等服务成果或者产品的交付,具体交付内容以具体订单为准)后30个自然日内通过现金还款或者预付还款等方式完成订单支付即可最后一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节后。该服务使用范围仅限百投百中网站下单使用,后续可能扩展至我们开展的其它类型业务,具体业务是否支持信用额度“先后付”的增值服务则由百投百中决定。

2. 我们还可能会向派发优惠券等福利,具体的活动以及优惠券使用的规则以具体的活动页面和优惠券实际使用方式为准。

3. 请您理解,我们可能会根据实际运营情况、业务调整,动态调整我们的信用额度服务内容以及您的权益,我们提供的信用额度服务内容以及您的权益以官网实际提供为准,您可以通过我们的官网进行实际查看和了解。

三、 信用额度 服务使用规范

1. 在申请开通和使用信用额度服务过程中,用户应当是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 您需保证在开通及使用信用额度服务中提供的个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用户资料如有变动的,应及时更新其个人资料。如您提供的资料不合法、不真实、不准确,您应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及损失。若我们核实到您提供的资料不合法、不真实、不准确的,我们有权暂停向您提供信用额度服务,若因此给我们造成损失的,我们有权向您进行追偿。

3.您同意并保证,在使用“先后付”服务时应严格履行如下约定:

a.您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合理使用该服务,不得利用该服务从事“套现”交易;不得进行虚假交易或其它非法谋求自身利益的行为;

b.不得利用技术手段对对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先后付”服务金额、交易状态等信息进行修改;

c.不得将信用额度服务通过非百投百中明确授权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借用、租用、转让)提供他人使用;

d.如果您对订单交付结果有异议,应在争议期(自交付完成后20个自然日)内及时反馈,过了该期限您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您放弃异议权,并已经验收通过了我们交付的结果;

e.您在享受“先后付”权益后,应当在本协议规定的限期内通过现金、对公转账等方式完成订单费用的实际支付,以免影响您的先后付额度和后续的订单预约。支付完成后,我们将为您恢复先后付额度。

4. 您不得从事其他未经百投百中明示授权许可或违反本协议、法律法规或监管政策、侵犯第三方或我们合法权益的行为。

5. 您知悉并同意,如您存在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监管政策、违反百投百中服务协议、本信用额度服务协议、其他百投百中公示的平台规则/协议的行为,或有损百投百中的声誉、利益的行为的,我们有权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处理措施:

a.如本协议对此行为有单独条款约定处理方式的,按照该条款处理;

b.采取一种或多种措施制止您的行为及行为产生的后果,如限制/取消您的信用额度权益直至封停您的账号使用权限等;

c.如您的行为使我们及我们的关联公司遭受任何损失的,您应当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并在我们要求的时限内完成费用支付。若您账号内有相应的预付或虚拟权益的,我们有权进行冻结或划扣。

四、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1. 您同意,我们可能不定时对本协议内容进行变更,并以在百投百中网站(www.baitoubaizhong.com)上公告站内信息、邮件、短信等任一的方式提前予以通知公布;若您在本协议变更内容公告、生效后继续使用本服务的,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变更修改后的协议内容,也将遵循变更修改后的协议内容使用本服务;若您不同意变更修改后的协议内容,应在变更生效前联系百投百中客服停止使用本服务。

2.您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如发生以下情形,百投百中有权终止为您提供本服务:

a.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其他适用于您的境外法律及国际惯例及本协议的约定,将本服务用于任何非法目的或利用本服务从事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i. 侵害他人名誉权、隐私权、商业秘密、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合法权益。

ii. 违反依法定或约定之保密义务。

iii. 冒用他人名义使用本服务。

iv. 利用本服务进行“套现”交易。

v. 从事任何可能含有电脑病毒或是可能侵害本服务系统、资料之故意行为。

b.因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布、变更的法令、政策,我们需要终止提供约定服务的。该等情况下不视为我们违约。

c.当出现《百投百中服务协议》中约定的协议终止的其他情形时,本协议也随即终止。

3. 您同意,如您发生逾期支付“先后付”订单的,我们有权通过合法手段向您主张权利(如委托合适的专业公司、律师事务所等合法合规的机构代为催收,或者向法院、仲裁机构提起诉讼/仲裁等),由此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催收费用等)须全部由您承担。

4. 您同意,我们有权根据您的风险程度及自身业务运营情况的需求而随时调整服务规则、中止/终止向您提供的全部或部分服务;我们有权调整您的先后付限额。若您在本服务中存在多笔使用“先后付”增值服务的订单,如果出现一笔订单逾期超过30个自然日未付的情况,则我们届时可以主张您所有使用“先后付”增值服务的订单的付款期限加速到期。

5.协议的终止并不代表我们放弃对您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监管政策、违反本协议或有损百投百中的声誉、利益的行为的权利主张和损失的追索。

五、其他约定

1. 您理解本协议所涉服务有赖于我们系统的准确运行及操作。若出现系统差错、故障或其他原因引发了展示错误、您或其他协议方不当获利等情形的,您同意其他协议方可自行或通过第三方采取更正差错、扣划款项、暂停服务等措施进行纠正。

2. 您理解我们为了能够正常提供信用额度服务,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系统进行维护与升级。

3. 您同意,本协议之效力、解释、变更、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没有相关法律规定的,参照通用国际商业惯例和(或)行业惯例。如有纠纷,双方应努力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您同意在百投百中公司所在地上海市奉贤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4. 您同意,为您具体提供订单所涉服务/商品(产品)的主体(如向您开票的主体以及网站公示的服务提供者)有权将因您的订单产生的债权以及所涉一切诉讼权利转移至上海百投百中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由上海百投百中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统一作为纠纷的诉讼主体。届时我们会通过邮件、短信、站内信息通知您。

六、如何联系我们

如果您对本协议有任何的疑问、投诉、意见和建议,欢迎您与我们沟通反馈。我们的联系方式见下:

客服热线:13225630213

客服邮箱:guoqiankun@baitoubaizhong.com